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中心舞台机械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7830701800033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中心舞台机械系统采购及安装 招标人为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中心舞台机械系统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下水南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用地14951.43平方米,建筑共4层,总建筑高度22.29米,总建筑面积17374.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388.19平方米,地下6986.4平方米,主要功能包含演艺中心、美术馆、文化馆、非遗展示中心和朱子文化广场等,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扩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显示屏、网络、相关软件、安装辅助材料、备品备件、测试设备、维护工具、舞台机械系统及舞台幕布系统等,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6662991元,其中:舞台系统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040149元;舞台机械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622842元。
2.3建设工期: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至卖方下发合格通知书。其中,关键节点要求:合同签订后3天提供进场计划,30天第一批次进场,第一批次不少于总量30%。
2.4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中心舞台机械系统采购及安装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一览表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6交货地点: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2.7交货期: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至卖方下发合格通知书。其中,关键节点要求:合同签订后3天提供进场计划,30天第一批次进场,第一批次不少于总量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对于重要产品(指:装饰灯、扩声系统设备、显示设备、服务器)需提供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重要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备注:若为进口产品设备可由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经销转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被授权代理商不得再次转授权。一个制造商或国内总经销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国内总经销和代理商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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