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EJSCGXQ202411290047项目(DICT)】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EJSCGXQ202411290047项目(DICT)】(项目编号:【ZWKXZ20250293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一事一议采购,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EJSCGXQ202411290047项目(DICT)所需的货物及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EJSCGXQ202411290047项目(DICT)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EJSCGXQ202411290047项目(DICT),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摄像机、LED显示屏等设备及其安装调试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325780.00元人民币(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2.2采购估算金额:325780.00元人民币(含税)。
1.2.3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1.2.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工期:56天。
1.2.7质保期:2.5年。
1.2.8是否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9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2578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76360.79元人民币(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49419.21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设备部分或服务部分任意一项响应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3联合体响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代工制造关系:与响应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5增值税发票: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1.6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1.7入围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地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徐州地区)(询比)系统集成项目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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