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洛阳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采购人为洛阳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2.2实施地点: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铁门村西1公里场站内
2.3采购范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投标人每月维保完毕后必须出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的维护保养记录。在维保过程中需与所属区域内消防部门沟通所有事项,维护保养记录获得认可。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2年。
2.5质量要求:合格,维护保养记录满足消防部门管理要求。
2.6技术要求:
2.6.1室内外消防栓、消防炮系统各部件完好不渗漏。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柱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2.6.2 各项联动设施动作,消防中心有报警信号和消防水泵状态正常、处于备用状态。
2.6.3储罐喷淋管网水压、流量达到要求,动作时灵敏,报警及时准确,复位正常,消防中心有显示。
2.6.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灵敏。手报按钮报警,警铃蜂鸣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准确。
2.6.5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正常。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 制信号正常,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正常,正常运行。
2.6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五章的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 上备案及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能运用小蜜蜂系统进行维保作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1.3本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及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参与本项目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需提供《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或《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并提供至少6个参与本项目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及其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查询结果为准,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1.4 2022年以来3年未发生因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或被投诉行为,具有稳定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和实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3.1.5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以来消防维保的服务合同至少三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信誉要求
3.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202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2.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2.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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