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西部供水安全保障性工程建设项目(大川净水厂)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DJS-20250225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敦化市西部供水安全保障性工程建设项目(大川净水厂)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敦化市西部供水安全保障性工程建设项目(大川净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敦发改审批字[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上级政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敦化市西部供水安全保障性工程建设项目(大川净水厂)设计、勘察,新建净水厂1座,设计规模1.2万立方米/日。项目总占地面积2.0公顷,总建筑面积5679.39平方米,新建配套管网7135米,更换远传智能水表7000块;建设智能水务平台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勘察。
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及上级政策资金;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黄泥河镇;
2.3 设计及勘察周期6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
(1)设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勘察:注册岩土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4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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