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绵阳分公司设计部关于承揽MG-2-4-其他-510002-2024-012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F-MY-2025019】),比选人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绵阳分公司设计部关于承揽MG-2-4-其他-510002-2024-012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主要内容为会议主机、电源、预警系统、显示系统等项目设备。
涉及区域为绵阳市辖区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供货期限:合同订单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限价:2611646.68元(不含税)。
★参选人比选报价高于最高比选限价的,其比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6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19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比选/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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