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报业文化大厦(朗盛大厦)项目室外LED电子显示屏(暂估价)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报业文化大厦(朗盛大厦)项目室外LED电子显示屏(暂估价)采购
1.2采购人: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1299916.56元
1.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置处于湖南省长沙市蔡锷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制作与安装的室外LED电子显示屏主要参数如下:1.屏体尺:33.6m×5.76m=193.54㎡;2.像表间距:<6.67mm;3.亮度:≥5500cd/m;4.可视角度:水平≥160°,垂直>160°;5.对比度:≥5000:1;6.刷新率:≥3840Hz;7.色温:2000-9300K可调;8.防护等级:IP65;9.使用环境温度:-20℃-50℃;10.维护方式:后维护;11.箱体尺寸、开关电源、接收卡:根据供货厂家选型模组配套提供,其他详见室外LED电子显示屏设计图纸。
1.6采购范围: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配件等一切采购及施工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任务书。
1.7工期:100日历天,实际进场日期以委托方出具的开工通知为准。
1.8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向商管公司交付之日起二年。
1.9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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