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321281-2025-01)
招标公告
受兴化市学校大宗食材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就 兴化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321281-2025-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兴化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321281-2025-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兴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hua.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8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1281-2025-01
项目名称:兴化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一标段:大米预算约710万元/年;二标段:生鲜猪类约2600万元/年;三标段:冷冻品、食用油类约1790万元/年。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最高限价:标段一至标段三:招标文件约定的基准价格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性质:非财政资金、非国有资金
采购需求:为我市中小学校食堂提供大米、生鲜猪类、冷冻品、食用油类食材。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大米;二标段:生鲜猪类;三标段:冷冻品、食用油类;(具体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别说明: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发布或重大政策性调整,采购人有权依据新的文件要求或政策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执行期。上述日期为配送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满足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2024年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格式见附件。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
(二)投标人需满足的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一标段:大米投标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须包含所投产品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经销商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包含所投产品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二标段:生鲜猪类投标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须包含所投产品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无。
3.参与三标段:冷冻品、食用油类投标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须包含所投产品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经销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包含所投产品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资格条件中所需相关证书、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投标人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自2019年12月1日起,投标人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以及重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人资格,如入围通知书已发出,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投标人自行承担)。
(4)自2019年12月1日起,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以及重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人资格,如入围通知书已发出,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08:30至2025年7月31日17:3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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