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会议室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ZIF-W3001 三、项目概况: 该LED电子屏主要以视频会议为主,实现清晰、稳定、流畅的图像和视频显示,具备高亮度、高对比度、广色域等显示效果,同时要具备分屏功能,上部能显示会标,下部至少可分为4屏,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1.项目目标:要保证LED电子屏的安装质量,包括结构的稳定性、电气连接的可靠性、显示效果的一致性等,比如电子屏的各模组之间的拼接要紧密无缝,整体显示画面不能有明显色差或亮度差异。 2.项目范围:硬件安装包括屏体安装,将LED电子屏的模组按照设计方案组装在框架上,可能涉及到不同规格和尺寸的模组拼接,要保证拼接精度、牢固度和美观度。支架安装根据安装环境和屏体需求,安装合适的支架来支撑LED屏体,支架类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需保证支架的强度和稳定性能承载屏体重量。控制系统安装包括发送卡、接收卡等设备的安装和连接,负责将输入的图像和视频信号传输到屏体上进行显示,要保证信号传输的稳定和准确。其他设备安装,根据项目需求,可能包括拓展功能的丰富。 3.软件调试:显示参数调试,设置屏幕的亮度、对比度、色彩和饱和度、色温等参数,以达到最佳的显示效果,适应不同的环境光线和显示内容。确保LED电子屏能够正确显示各种常见的图像和视频格式,如JPEG、PNG、MP4等,避免出现显示异常或不兼容的情况。播放内容测试包括播放不同类型的测试内容,检查是否存在画面卡顿、花屏、失真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4.最高限价:12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报价方须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理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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