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2025-07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5]-0933
3、项目名称: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27114.30 元
6、最高限价:1127114.30 元
7、采购需求:为蕲春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提供安装科技法庭、视频监控、门禁、安检设备、无线设备、会议室及显示设备、综合布线以及机房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资质、案例等相关授权后方可有效。)
6.2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6.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08月 30日00:00至2025 年 09月05 日23:59,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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