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ZB-2025-246.1B1.1B1
项目名称: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平板显示设备 | 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证明: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在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合同履行承诺: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信用证明: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3-8磋商担保: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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