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2025年会议室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509-0023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项目位于泰州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涉及10间会议室升级改造,主要包含投屏方案改造、显示设备维修、拾音设备优化、增加监听设备及个性化需求改造等。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9月28日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
1 | 2025年会议室改造项目 | 集团10间会议室升级改造,包含行政楼2间、水上报告厅1间、博鳌楼5间、学堂1间、法律监察部1间。其中主要涉及投屏方案改造、显示设备维修、拾音设备优化、增加监听设备及个性化需求改造等。 | / | 30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招标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银行汇出时间为准: 1.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人员进场对需改造会议室检查并出具改造施工方案后,乙方开具合同价总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率),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进度款:收到乙方合同中内所有设备并完成入库签收后,乙方开具合同价总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率),甲方收到并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竣工决算款: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决算后,乙方开具决算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率),甲方收到并确认无误后支付至决算金额的95%; 4.质保款: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经甲方验收无问题后付清剩余款项。 注: (1)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前已完成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且资料齐全有效。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六个月以上社保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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