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中国联通呼和浩特市分公司2025年某能源公司交易室设施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HHT-XBCG-2025-013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6号,采购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采购内容:智慧大屏显示系统1套、配套设备1套、墙面及地面恢复1项、技术服务1项,具体要求及参数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228,300.00元(不含税)。
1.3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项目式采购。
1.4资金来源:成本费用采购。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中选人数量:1名。
1.7到货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设备到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1.8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9供货区域:呼和浩特市。
1.10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分项设置不含税小计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同时设置不含税总价205,470.00元为最高限价,应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2.应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视频显示设备销售或视频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1份。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小组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选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7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8应答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审核。
2.9应答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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