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MGY-2025078(GT2025-QY374)
1、招标条件
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2028年LCD显示屏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2028年LCD显示屏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概况
为确保乘客信息、视频监控、信息发布等系统显示设备持续高效、稳定运行,及时响应设备故障,保障公共安全无虞,拟采购各尺寸显示屏、液晶模组及相关板卡等货物。
2.3招标范围
厦门地铁1、2、3号线及BRT线路各尺寸显示屏(预估数量:749块)、液晶显示模组(预估数量:69块),及相关板卡等货物一批。
2.4招标内容和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 | 数量 | 估算价 (人民币万元) | 资金来源 | 招标控制价 |
1 | 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2028年LCD显示屏采购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 1批 | 338.64 | 企业自筹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厦门地铁运营电子采购平台、厦门采购招标网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2 | 厦门地铁快速场站有限公司2025年-2028年LCD显示屏采购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 1批 | 27.36 | 财政资金 | |
备注: (1)本项目需求数量均为预估用量,招标人保留对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进行修改的权利。 (2)合同形式及采购期限:框架合同,采购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本项目合同项下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最高限额(以先到者为准) (3)本项目以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名义招标,采购主体为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厦门地铁快速场站有限公司。本项目中标人应分别与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厦门地铁快速场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各份合同的标的数量与合同金额根据需求书中各采购主体的需求数量及中标单价确定。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行为,视为知晓并同意按照上述要求与各采购主体分别签订合同。具体的合同签订主体如下: 1)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为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2028年LCD显示屏采购项目合同的签订主体; 2)厦门地铁快速场站有限公司为厦门地铁快速场站有限公司2025年-2028年LCD显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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