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恒银品牌智能柜台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恒银品牌智能柜台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一、项目条件
项目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恒银品牌智能柜台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云南省分行批准实施。本项目采取公开邀请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
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按本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择优确定合格的成交人。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地点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地点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恒银品牌智能柜台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 采购内容
1、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标准和质量:投标方将负责自助设备在规定的使用环境下和正常的使用过程中的内部所有
设备的技术服务,包括维修主机、机芯、电路板、电源、显示器和保修柜锁具等设备以及更换自然损耗的
零部件等,更换部件应为原装配件,同时负责修复后的设备安装到位,并对有关部分结构进行校对、调
整。
(2)合同期内,中标方将提供7x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
(3)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方首先进行电话支持,如需要现场解决时,昆明市内2小时之内、昆明郊
区或郊县6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各地州1小时内使用到达当地最快的交通工具出发并到达现场,总时间不得
超过24小时。
(4)中标方在到达现场后,故障解决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恢复机器的正常使用,如设备故障较复
杂,无法立即解决,需与行方网点沟通,双方确认设备维修时限,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设备故障。
2、服务期限:2年,此次采购合同为单价合同,以实际维保的设备台数和月数进行结算。因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出现跨地区设备调整或超期服役设备调整,全省自助设备分布及数量发生变化
的,最终维保数量以每月实际维保设备情况为准核算。
(三)项目地点:中国银行云南省内各网点。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邀请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通用资质
(一)通用资质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
他组织,目前处于正常存续状态,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
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
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
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项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不良案件记录(以上信誉记录须提供网
站截图)。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如实披露与本单位
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方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需提供
相关承诺)
(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需提供相关承诺)
5.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
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形;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没有被国家、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及被禁
止市场准入情形,未因不良纪录被停止投标资格。(需提供相关承诺)
(7)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且具有为我行提供维保服务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承诺)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
人的合法权益。(须提供书面承诺)
(9)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
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10)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
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
(11)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质
(二)专用资质
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维保项目3个或以上(注:类似维保项目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
四、采购邀请文件的获取
四、采购邀请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至云南省昆明市
北京路515号主楼9楼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渠道管理部渠道建设团队免费获取电子采购邀请文件。
获取电子采购邀请文件可采取电话、邮件或上门等途径,获取采购邀请文件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加
盖公章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邀请文件邮箱地址
shqdqdgl_yn@bank-of-china.com(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二)不提供邮寄采购邀请文件服务。
五、
五、 应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应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应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1月17日09:00~09:30(北京时间)。
(二)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15号主楼9楼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渠道管理部。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采购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七、采购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云南晨晟
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cszx.cn)、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ygzdztb.com/)
八、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 系 人:渠道管理部
联系电话:0871-6317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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