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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二十中学高三校区节能燃气采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2024-01-18

(沈阳市第二十中学高三校区节能燃气采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二十中学高三校区节能燃气采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2-00156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二十中学高三校区节能燃气采暖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1,599.00
最高限价(元):981,599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部分

一、对壁挂炉本体要求

壁挂炉厂商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程、标准、《壁挂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现行最新和有效版本的国家标准。为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的依据。所供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基本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

保证壁挂炉使用功能并达到额定供热能力。

1、壁挂炉本体制造要求

1)设计合理、性能优越、技术先进、高效节能、安全可靠、设备经久耐用、维修方便,炉型外观应美观。

2)设备整体结构紧凑、表面清洁、漆面光滑、外表平整美观。部件、阀门装配方便操作、拆除和检修。

3)自动化程度高,能实现无人化管理运行。

4)壁挂炉生产、制造过程中具备完善的质保体系,壁挂炉出厂经过全性能测试台测试合格后方可出厂。

2、壁挂炉本体的技术要求

1)为了更好的体现节能性,投标设备需采用全预混式、全冷凝设计。内部需采用双文丘里管或同等方式控制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比,达到燃烧状态最佳。

2)投标设备需采用无极比例调节。不低于1:15,可精确控制输出负荷,自动调节,可根据末端负荷变化最小精确输出。

3)壁挂炉必须为不锈钢火管式壁挂炉,热交换器应采用高效能的不锈钢一体型冷凝式热交换器,并有良好节能保证,且承压不低于0.1MPa

4)投标设备运行噪音应不大于50dB。

5)投标设备应为环保产品,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NOx≤30mg/Nm3,并提供投标产品在已完成项目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产品需在燃气压力在1500-2500pa之间安全稳定的运行。

7)为了确保系统安全,设备需配置燃气阀、风压传感器、过热防止器等安全部件。

8)显示屏为不低于7寸彩色液晶动态显示,具备远程监控功能,支持MODBUS通讯协议,开放485接口。

9)投标设备需具有集中控制功能,控制方式为子母机的形式,可通过母机集中控制器进行多台设备的集中自动控制,且每一套控制系统控制数量不能低于30台。

10)控制系统可根据供回水温度自动调节壁挂炉启动台数,以及单台负荷变化。

11)投标设备每台设备自带集中控制功能,需包括系统状态显示、设备状态显示、采暖设定温度显示、每个设备的运行时间显示。

12)具备分时段启动功能以及气候补偿功能。

13)投标设备的集中控制需要具有调节比设定、变更范围设定。且有多种设定方式来应对不同情况下的每个设备的启动方式。

14)系统需能够采集一次侧(设备侧)供回水温度及二次侧(采暖侧)的供回水温度。配备2个或不少于2个的温感探头。以确保控制系统的精确性。

15)为了整体美观,要求每台机组烟囱组合成统一烟道进行排放,不允许每个机组烟囱单独排放。

二、具体参数指标

(1) 壁挂炉类型

全预混燃气冷凝壁挂炉,单台功率小于100KW,总热负荷580kw。承压不低于0.1Mpa

(2) 排烟温度

正常运行排烟温度≤60℃

(3)额定效率

燃气冷凝炉(不附加节能器或烟气冷凝器)热效率:≥107%

(以能效检测报告为准)

(4)壁挂炉本体

壁挂炉必须为不锈钢火管式壁挂炉,热交换器应采用高效能的不锈钢一体型冷凝式热交换器,并有良好节能保证,且承压不低于0.1MPa

(5)壁挂炉燃烧机要求

完全预混无级变速调节燃烧机;

采用无极比例调节。不低于1:15,可精确控制输出负荷,自动调节,可根据末端负荷变化最小精确输出。能够通过壁挂炉控制器、依靠相关反馈供热参数实现输出功率的比例调节。

应使用满足1.5-2.5kPa压力范围内的天然气

(6)供热系统及壁挂炉控制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1) 显示屏为不低于7寸彩色液晶动态显示,具备远程监控功能,支持MODBUS通讯协议,开放485接口,人机对话界面友好、简捷、操作方便。其具有如下功能:

a) 供水温度设定;

b) 供热曲线的选择和设定,有气候补偿运行功能;

c) 供回水温度、排烟温度的显示;

d) 故障诊断和显示屏;

e) 可实现远程控制等。

2)多台设备的控制

投标设备需具有集中控制功能,控制方式为子母机的形式,可通过母机集中控制器进行多台设备的集中自动控制

3)控制系统可根据供回水温度自动调节壁挂炉启动台数,以及单台负荷变化。

4)投标设备每台设备自带集中控制功能,包括系统状态显示、设备状态显示、采暖设定温度显示、每个设备的运行时间显示。

5)具备分时段启动功能以及气候补偿功能。

6)投标设备的集中控制需要具有调节比设定、变更范围设定。且有多种设定方式来应对不同情况下的每个设备的启动方式。

7)系统能够采集一次侧(设备侧)供回水温度及二次侧(采暖侧)的供回水温度。配备2个或不少于2个的温感探头。以确保控制系统的精确性。

8)为了整体美观,要求每台机组烟囱组合成统一烟道进行排放,不允许每个机组烟囱单独排放。

9)壁挂炉的环保要求,冷凝壁挂炉排放指标满足如下指标:

l氮氧化物(NOX)≤30mg/m3

lSO2------痕量级

l设备运行噪音应不大于50dB

三、热源厂自控系统(1套)

1.PLC集散控制系统的结构:

PLC集散控制系统可分为三级,第一级为I/O数据模块,第二级为过程控制站,第三级为控制室操作员监控站、工程师站。

控制系统分两层网络控制系统。由下至上分别为壁挂炉现场运行控制级、壁挂炉管理操作级。

(1)I/O数据模块:

I/O数据模块控制柜安装在中央控制室内,其功能是各I/O模块通过控制电缆与现场控制设备相互连接,将采集的现场各种过程检测仪表的流量、压力、温度、液位、设备运行状态、控制设备的运行状态等信号传递给上级控制站,并传递上级控制站的各种控制命令,以数据通讯方式通过数据总线上传至系统主机。

(2) 壁挂炉现场运行控制级:

壁挂炉现场运行控制级的主要功能是保证热力系统安全﹑高效地运行,并且适应外网负荷的变化,在满足出力的前提下达到最大的节能效果。与现场仪表一起,控制系统主要实现热工检测﹑自动调节和联锁保护三个方面的任务。

(3)壁挂炉管理操作级:

壁挂炉管理操作级是整个控制系统的控制中心,分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操作员站拥有对热力系统进行监控及必须的控制权限,工程师站用于系统控制程序的编制﹑调试﹑在线修改等。

2.PLC集散控制系统功能:

该系统能够完成参数的测量、数据的存储、通讯功能、自诊断恢复功能、日历时钟功能、断电保护功显示操作功能、控制调节功能、组态功能、报警功能。

(1)热工检测:

根据工艺的要求,系统对以下参数进行检测:

燃气热水壁挂炉系统部分,壁挂炉进出口温度、壁挂炉压力、壁挂炉排烟温度、壁挂炉燃烧状况,累计运行时间等。

燃气热水壁挂炉公共系统部分,一、二次网供回水温度、压力,软化水箱水位,室外温度、二次流量、热量以及水电气能耗数据等。

(2) 回路操作监视功能:

可对各种过程点具有监视功能,并可通过棒图画面、控制画面、调整趋势画面来实现对过程控制的操作和监视。

(3) 报警监视功能:

可对各过程点进行报警监视。在报警的发生、确认、消除时,通过报警一览画面、报警打印机蜂鸣器发声通知操作员。

(4) 历史趋势存储功能:

可定期自动采集指定的过程参数,将历史趋势曲线显示及保存。

(5) 流程图:

可以显示壁挂炉工艺流程画面,在画面上有实时数据显示。

(6)积算功能:

可定期自动采集指定的过程参数进行累积,其积算值可用于显示用报表打印,如燃气热水壁挂炉出水流量、壁挂炉燃烧热量、壁挂炉燃气量等。

(7)对系统监视功能:

可定期扫描下挂的所有设备状态。

配有各种辅助画面及报表(班报、日报、月报)。

(8)自动调节:

壁挂炉出水温度控制:保证壁挂炉出水温度稳定在一定范围内不变。根据室外的温度变化,出水温度,以控制用户需要的温度在规定的温度内。最大限度的发挥壁挂炉的运行效率,实行最优化调用。

壁挂炉的自动燃烧控制:根据室外的温度变化,自动调节壁挂炉燃气量和鼓风量,在保证出水温度不变情况下进行燃烧控制,控制烟气含氧量。实现壁挂炉燃烧最佳控制。补水定压控制:由壁挂炉出口压力,通过补水泵变频器调速,控制补水泵补水量,同时增加远程控制电动泄压阀门,以保证热网水压力恒定。

(9) 热工保护与联锁:

事故报警处理功能:水箱高低水位参数进行报警。燃气热水壁挂炉进、出水温度过高报警。燃气热水壁挂炉流量过低报警。燃气进口压力过高、过低报警;燃气进口流量过低报警。壁挂炉排烟温度过高报警。燃气热水壁挂炉燃烧器状态监控;燃烧器出现故障自动停炉。为保证壁挂炉的安全运行,除报警外应顺序停炉。热网出水压力高、回水压力低、设备故障时应报警。监控热网出水流量超低时应报警。

一次循环泵应与壁挂炉进行连锁,一次循环泵打开后壁挂炉才可以运行,否则壁挂炉不运行。

顺序控制:壁挂炉系统采用PLC系统控制顺序启停,壁挂炉停机,热网循环泵继续定时运行,防止高温水的汽化现象发生,保证壁挂炉安全运行。

3.通讯功能:

(1)壁挂炉控制器具备RS485接口,并提供通讯协议。

(2)PLC控制系统具备通讯接口,提供MODBUS RTU(TCP/IP) 协议接口。并提供数据点表。

4.设备选型

1、一次仪表:

(1)压力测量:采用压力变送器,标准信号为4 ~20mA. DC;

(2)流量测量:水流量采用电磁流量计,信号为RS485 Modbus RTU

3)温度测量:采用温度变送器,标准信号为4 ~20mA. DC;

4)调节阀:采用电动调节阀,标准信号为4~20mA.DC;

5)执行器:采用角执行器,标准信号为4~20mA.DC;

6)液位测量:采用液位变送器,标准信号为4 ~20mA. DC;

2、电缆敷设

主要电缆通道选用封闭式电缆槽盒。

商务部分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沈阳市第二十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昌街4号。

质量标准: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执行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本招标文件《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低于国家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本项目如遇阻碍施工需要拆除的地方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完工后用恢复原貌,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付款至合同额60%。货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货款。在达到货款条件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进入付款流程。

★4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设备,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在甲方建设工地现场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经甲方和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投入运行。

2、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安装,乙方自备专用安装设备和工具,所需的起吊设备和安全护拦网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乙方安装、调试的全部过程中,所发生设备租赁、水电、人员住宿、保管费、运输等费用,均包括在安装调试费内,运入设备所要拆除和恢复的房屋、围墙、彩钢房不包含在此费用中。

★5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验收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6 质量保证期:两个采暖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两个采暖期内运行正常。如果由于乙方责任致使系统不能验收,此质保期顺延。

★7 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质保期内提供所中标产品出现故障配件时,免费更换维修服务。质保期外,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8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4小时,并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故障排除、维修和维护信息。

★9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图:

(4)安装手册;

(5)操作手册;

(6)维修、保养手册;

(7)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8)安装及验收报告;

★10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组装、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技术培训,培训地点理论学习由乙方安排,实践操作在本地区的安装现场。培训标准应达到能维护设备的常规运行、检测并排除、一般性故障。具体培训安排,应在设备交付使用前进行。其人员培训费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之中。负责代培甲方司炉人员达到独立操作水平。

在设备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对保用期及其以后终身服务作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乙方在沈阳市内应有常设或指派的法定售后服务机构,安装维修人员应是乙方派出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并具有乙方的法人授权委托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

★11 中标单位应负责协调燃气公司针对燃气相关设施标准化施工,包括燃气管道设计、燃气管道施工、燃气管道流量测算、燃气报警与切断装置安装等,出据相关检测机构验收证明,施工过程检验记录等档案资料,由燃气集团输配气部门供气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二十中学
地 址: 北五马路41号
联系方式:024-82702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13
邮箱地址:453463005@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石增良、齐俭、刘甲峰
电 话:024-3191838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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