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对浏阳国家安全教育研学馆进行展陈建设,浏阳国家安全教育研学馆由2栋二层建筑组成,其总体布展面积为2461.6㎡,分为英雄无名誓言无声-党的隐蔽战线湘籍人物事迹展;浏阳市总体国家安全观研学体验展示展览;中共隐蔽战线历史沉浸式研学课堂陈列布展;总体包括1号栋和2号栋布展深化设计、布展实施直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
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规范、项目设计文件、清单等要求;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本项目要求在内容上严格遵循历史的严谨性与真实性。形式上,充分体现时代的先进性,在注重现代化展示手段和设备器具的同时,集多种展示语言于一体,集藏品保护、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社会教育和公共服务于一体,倾力打造精品展馆。英雄无名誓言无声-党的隐蔽战线湘籍人物事迹展、浏阳市总体国家安全观研学体验展示展览、中共隐蔽战线历史沉浸式研学课堂陈列布展,须满足艺术陈列和青少年研学体验教育实践功能。基础装修以及配套设施的风格应适应主题氛围并满足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特色要求。其中影院式场景要求基础装饰装修以及配套设施满足影音室相关规范,做好吸音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物展具及布展配套要求
1、展柜是陈列展览中承载和保护展品的专业设备,要适应观众参观需求,有效保护柜内展品安全。展柜要安全、坚固、便于使用,非固定展柜应便于移动。材料均应精密、规范、安全、无害。五金锁具等应牢固可靠。展柜内部分为展品放置空间、灯具电器安装空间和其它设备空间三部分,相互应独立分隔。展柜的制作一般分为定制成品展柜和现场加工展柜。
2、展柜、展台以及柜内托架等的制作必须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满足展品在展出环境中的安全与保护要求,其造型、尺寸、比例、色调、材质等都应当有利于更好地展示陈列内容和突出展品特点,并充分考虑设备安装及日常维护的方便性。
3、展台的设置必须合理,其组合、排列应当富有秩序和节奏,所选材质必须符合展品对环境的要求,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对展品产生的损害。
4、定制成品展柜
成品展柜要按照图纸注明的尺寸、规格、等级和体量等要求。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①外观规整;
②密闭良好;
③承重安全;
④柜门开闭便捷、顺畅、安全;
⑤灯具电器空间可独立开闭;
5、现场加工展柜
现场制作,根据功能需要,经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结构、材料、加工工艺、开启方式、灯具及安装方式等方面审查后方能制作。要求:
①柜体主要结构采用金属材料;
②柜体结构要根据展品性质进行承重分析,计算准确的承重标准;
③柜体外部结构要坚固安全,最低标准为成年男性徒手无法从外部打开柜体的任何部分;
④柜门开启方式以前开为首选;
⑤展品放置空间应与灯具等电器安装空间完全隔离,灯具电器空间应可独立开闭;
⑥应注意防尘、防腐。
⑦柜外应有维护通道。
6、展柜玻璃
展柜玻璃平整、光洁,透明度良好,要求使用低反射玻璃,进行防火、防爆处理等。展柜玻璃加工使用要求:
①使用非钢化处理的夹胶玻璃;
②单块玻璃长宽比≥2:1,最大高度≤3m;
③玻璃加工后不得有瑕疵和划伤;
④平置或成角使用情况下应根据角度和面积,需专门论证安全厚度和长宽比例;
⑤玻璃拼接使用时,垂直拼缝处须有缓冲衔接材料;平置或成角拼缝处须有缓冲衔接材料并加支撑处理;
⑥五面式玻璃罩粘接,须使用专门紫外线周化玻璃胶。临时性使用五面玻璃罩封装展品时,玻璃之间的粘接须使用透明硅酮玻璃胶,安全牢固,便于展后开启。
7、展台
展台是放置展品的台座。制作材料、工艺应坚固、稳定、美观、无害、无眩光、展品不易滑脱。
8、展架
展架是直接卡、托和固定展品的特殊用具,展架与展品直接接触,要求所用材料对展品无腐蚀、伤损和污染,不得与展品发生粘连、绞缠等现象。
9、展品固定
除展台、展架外,根据设计需求选用的材料和固定方式,应保证具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得对所固定展品造成任何伤害;须隐藏和弱化固定方式。
10、挂具
主要指需要悬挂展示的展品所使用的金属挂钩、挂绳、挂索、金属打孔挂带等专门用具。使用中应经查实、计算或实验,确定所选挂具对于被挂展品的重量具有两倍以上的承载力。挂绳要求表面涩滞、无伸缩性,绳结应为死结。钢丝挂索需选择优质正规厂商产品,使用前应逐个检查锁扣的可靠性。
(二)展品制作及布展配套要求
1、模型、绘画、雕塑、复制品等的设计和设置应当严格遵从陈列内容要求,表达的内容应当具有真实性,实现实物展品内容的延伸和拓展。要符合历史真实性,具有准确内容和造型形象,以写实手法为主。
2、艺术品
陈列展览中的艺术品包括雕塑、场景、油画等种类,一般为叙事性的,要符合历史真实性,具有准确内容和造型形象,以写实手法为主。中标人要根据陈列布展大纲的要求进行创作。画面中特定人物形态、动态、表情必须准确表现;环境物象要符合特定的时代特征。画稿需采购人论证审定后方可实施绘制。
油画要耐久性和易于维护保洁。雕塑与雕刻有圆雕、浮雕、平雕、线刻等形式,实现材料根据艺术效果而定,基本要求为玻璃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材质。要重视艺术品创作,要求具备一定收藏价值。
3、沙盘、模型
沙盘、模型主要用于辅助解读地理、景观、时间、事件和空间等概念。指示、演示系统技术手段应成熟、稳妥、耐久,具有自我防护能力。
4、场景
场景主要用于故事场景的还原和再现,要求具有相应艺术水平及相关创作经验的创作人员进行制作。要求依据景观的前景与真实景物等大的原则,中远景及背景则需根据景深的需要,按透视关系确定比例。场景创作以写实风格为主,强调历史真实性。
1)场景制作中使用的土石、草木等自然材料及制品,投入使用前要进行杀虫、灭菌熏蒸处理,之后再进行药浸和防火处理,最后进行修饰并用于现场;
2)观众距场景背景画面的距离应不小于画面高度;
3)背景画面根据画幅跨度和画面形态的不同,采用单点或多点透视法;
4)地面塑形的透视关系与背景画面统一,两者之间常规采用前遮后的方法接景过渡;
5)场景中人物形象要求形象完美逼真、生动自然;仿真做法的服装道具准确精细,材料具有耐候性、不易老化,色彩耐久,防火阻燃,易于保洁维护。
(三)多媒体系统及内容创作要求
1、多媒体系统研发创作运用技术和艺术双重手段实现解读、演示某些特定概念,以及给观众提供参与和互动的多媒体展示手段。系统结合声、光、电、媒体、数字化等技术,使用投影机、LED屏、显示一体机、触摸一体机等成熟技术设备,进行动态化作品呈现,满足观众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要求。
2、在综合创新和制作过程中,应详细论证,突出特色,注意设备在公共场合使用的耐受性、后期养护难度和运行成本等问题。其制作可使用造型、电子、多媒体等多方面技术。要求:
1)技术成熟、设备耐久、维护便捷;
2)多媒体的日常运行应尽量使用免耗材、少能耗设计;
3)机械运动技术和原件应使用具有相关标准的技术和原件;
4)使用具有国家标准的电器部件;
5)多媒体展项的整体设计在电器、操作使用方面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6)多项多媒体应设立总控机房,实现现信息化标准控制,避免人为操作带来的高故障率。
3、多媒体系统的创作与研发要具有前瞻性,中标单位负责多媒体文案,文本撰写须经相关专家、采购人审稿后进行制作并保证制作效果,全流程经相关专家及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直至验收合格
(四)展板、平面美工创作及布展配套服务要求
1、展板制作必须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其造型、尺寸、比例、色调、材质等都须简洁明了,美观文雅,更好地展示陈列内容,表达图文信息,符合展示信息传播的审美性格。展板和展品说明牌与其它组合之间的主次关系要明确,尺寸适宜,所涉及的图片、文字、符号等必须遵循平面设计的规律。文字排列和字体选择必须符合规范,字体大小和颜色应当符合视觉要求,便于观众辨认和阅读。
2、平面美工
平面美工手段多种多样,要求以美术修饰手段对陈列展览细部进行艺术修饰和完善。包括部分布展技术,主要有裱贴、涂刷、粘接、固定、作色等。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美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本次服务中,对所有以平面形式呈现的图片、文字、装饰性纹饰、印刷品等须进行统一排版设计,界定版式、规格、字体和字号,要求对基材材质的美学应用。
3、展版
展版要求表面平整、图文清晰、色彩准确。基层材料要求坚硬、轻质、不宜变形、环保等。表面图文可采用丝网印刷、高清写真、激光打印、照片洗印、珠光壁布等实现方式。粘贴方法应用于中长期陈列展览的,必须无空鼓、无褶皱,并在展板周边作压边处理,避免边缘开胶。要用软、硬面写真技术,须事先对版面基材和实现效果作适合性实验,并根据光环境和使用场合,对图文清晰度、写真墨水的耐固性、色彩还原度进行评估,以保证获得设计效果。所有版面制作要事先对平面设计样稿严格审查校对,确保无误后再进行制作。安装应安全牢固,正面看不到安装痕迹。
4、展品标牌
展品标牌制作不可使用有放射性、有挥发、易锈蚀、易变色、易老化变形的材料,以轻、薄、硬、挺为选用标准。表面文字可采用丝网印刷、硬板写真、激光打印和色板雕刻等技术实现。外形矩形为主,尺度应与展品体量相协调。
5、环境造型
陈列展览空间中的所有立体造型,外形和材质应符合陈列展览功能与文化风格的需要。注意人体工程学数据的运用与公共场所的安全要求,不宜怪异复杂。
6、色彩
色彩是形成陈列展览视觉氛围的重要手段,应注重色彩的情感倾向和文化象征性,统合各颜色之间的对比协调关系,设计明确的色彩谱系色标,把控照明对材料质感和色彩效果的影响。
7、材料
制作材料、陈列展览设备等应符合可持续性、可逆性原则。质地、颜色、光泽、图案花纹等指标要严格遵循设计方案,原真呈现空间效果。由于陈列布展的特殊性,材料必须环保和安全。
8、字体、字号、字色应按照陈列展览大纲的文字级别关系,按照同级别相同,不同级别相区别的原则进行制作,高级别的字号应强于低级别字。
9、图片使用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运用。非装饰性实物照片应与原物大小适应,如果进行放大或缩小,应标明原物实际尺寸,便于观众了解实物的真实体量。
10、历史文献照片不得因剪裁而丢失图像信息。
(五)展览灯光设计与安装要求
1、灯光系统应根据区域功能、视觉要求和环境氛围进行深化设计。
2、陈列布展照明必须选择具有正规品牌与合格证的光源和灯具、电器。要求优质耐用、节能低耗、维护方便。专业灯光照明要注意光的角度、组合和照度应配比运用,防止眩光现象的产生。选用灯具要具有防紫外线和防红外线技术。同一陈列布展空间下,同类展品和展项的照度与色温应保证视觉统一。
3、灯具照射角度调整定位精准;
4、灯具所实现的照射区域边缘亮度衰减均匀自然;
5、灯具具有防炫光、可控制照射范围的技术;
6、投标人须完成招标范围内专业展陈灯光照明、普通灯光照明及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全部内容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服务等。
(六)其他要求
1、其他展陈展览配套设施:会议室、接待室、教导员室、走廊、楼梯间等配套装饰。
2、本项目的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清单及图纸。
3、所有装修所使用的主材料、设备等应有消防、环保合格证明,采用的材料均应为阻燃B1级(或以上)、环保E1级(或以上)。
4、吊架吊杆安装应避免与消防管、空调管、排风管等设备发生矛盾;安装横平竖直、整体美观、距离一致、连接牢固。
5、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应符合消防相关要求,达到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标准,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付使用前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须在2024年10月1日前完工,并达到对外开放要求。
2、实施地点:浏阳国家安全教育研学馆。
本项目含布展陈列、展品展板制作、布展配套装饰及安装、多媒体系统及内容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文物展具及布展配套服务:根据项目需求定制展柜、展台、展架和其他与存放、安置、保护展品的相关器具等。
(二)展品制作及布展配套服务:模型、绘画、雕塑、场景、复制品再造等艺术展品的制作及布展。
(三)多媒体系统及内容创作:含投影机、LED屏、显示屏等相关设备以及配套软件和影片创作、制作及安装调试。
(四)展板、平面美工创作及布展配套服务:展墙、基体、基层等基础的布展配套服务;写真、立体字排版制作等平面美工制作及配套的配电箱、桥架、配管配线以及弱电管线等安装。
(五)展览灯光设计与安装服务:空间灯光照明及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深化设计、展陈灯具及照明智能控制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灯具(含配件)安装调试、轨道(含配件)安装、灯架制作及安装、线管敷设、线材及穿管布线以及辅材(接线盒、电源、插座)的安装等。
(六)其他展陈展览配套设施:会议室、接待室、教导员室、走廊、楼梯间等配套装饰。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全部内容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另册)。
本项目分为初步验收阶段、试运行阶段、正式验收阶段。
1、初步验收
(1)本项目合同范围内工作全部完成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并组织实施。
(2)初验合格条件
①中标人已按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了合同规定的所有服务、货物和资料,并完成所有布展展陈服务、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以及与其他系统的配合调试工作。
②设备性能和功能等完全满足合同要求。
④中标人按照合同相关要求提交本项目开始至初验结束之前的所有资料。
(3)由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采购人出具《初验完成证明》。
(4)《初验完成证明》仅确认工作量,不视为对本项目质量的验收,不能免除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责任。
(5)隐蔽工程经中标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中标人应在覆盖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2、试运行阶段
(1)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阶段。
(2)整体试运行稳定不少于6个月后,组织正式验收。
3、正式验收阶段
(1)中标人需负责对所供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至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在此期间,设施设备丢失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因第三方原因损坏的设施设备,中标人须负责修理或给予赔偿。
(2)项目涉及到必须由住建、消防、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以上述部门通过验收为准。
(3)中标人应按照政府档案管理机构要求向其提供竣工资料。
(4)试运行期满,整体运行稳定,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后,采购人于10天内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全部资料。
(6)正式验收报告须经采购人签署并盖章确认。
(7)本项目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工作程序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本合同确定的布展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执行,中标人须提交所需的竣工验收资料。
(8)正式验收合格条件
①已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布展装饰、全部货物、服务和资料。
②达到初验要求,完成试运行。
③已完成合同要求的培训。
④试运行期间及初验后的功能和性能满足合同要求。
⑤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已解决到位并获采购人认可。
4、验收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所有已付款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一、人员配备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至少明确以下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可以兼任实施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为建筑或设计相关专业;实施负责人1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对应人员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半年内(2023年9月-2024年0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除上述人员外,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专业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服务团队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表达能力,具有承担项目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关工作经验。
3、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服务团队人员,且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须委派同等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的员工替代。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二、售后服务及培训
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2、项目试运行阶段至整体质保期满,中标人须安排至少2名驻场技术人员在研学馆内协助维护设备,并迅速完成采购人有关售后服务的工作要求。驻场技术人员须具备承担项目必需的专业技能,保障各类展项的可靠、高效、安全、持续的运行,确保研学馆的正常使用,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报修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12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故障问题的,则无偿提供备选设施设备供采购人使用,以确保研学馆的正常运行。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在质保期内,产品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中标人应予免费更换,以保证研学馆正常运行;在采购人使用的前三个月,同一产品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应予免费整体更换。
(6)软硬件升级服务:当产品厂商发布新的软件升级时,提供与系统升级有关的安装、调试等服务,负责软件终身升级。
4、项目在通过正式验收后,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设计缺陷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修改、改进直至重新制作,本条款的时限不受质保期时间的限制。
5、技术支持与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管理及使用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1)培训内容:产品的性能、设备介绍、操作及相关的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排除处理常见故障,以及本次采购涉及的技术内容。
(2)培训地点:根据情况决定。
(3)培训人数: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6人以上、维修管理人员2人以上。
6、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为保障研学馆内各展示系统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类设备的备件及其零配件和维修工具等。
三、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材料、设备的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材料、设备等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材料、设备等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负责保护好施工场地的各类设施。
2、本项目的投标总价应是投标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展陈布展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深化设计、施工、调试、工程保修(执行国家相关规定)、验收及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装、运输、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技术措施费、工程施工过程建安工程费、施工配合费、协调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技术服务费、资料增加成本费、风险费用(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幅度以及政策性调整除外)、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利润、规费、税金、办证、会务、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投标报价还应包含施工场地现状处理,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相关设备应向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备品备件等。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保密要求: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的相关附件资料,中标人应对其保密。除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应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4、知识产权相关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向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开发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采购人接受的设计文件或产品,可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使用其全部或部分。投标人须保证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及成果的内容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等任何权利。否则,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及损失。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本项目中涉及的设备、艺术品、服务及其任何部件时,不会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一切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6、中标人对整个实施过程和质保过程中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7、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2024年10月1日前完成布展任务并达到对外开放要求,每延期一天,扣除20000元/天的违约金。
8、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且设备(订货)进场前,将体现产品具体样式等外观效果的资料或样品等报送采购人确定,未经采购人确认的产品不得用于本项目,且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交货期延误及采购人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本项目提供的附件资料如下:
附件1:清单
附件2: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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