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240023
项目名称:北京地铁车载乘客信息系统标准化界面设计项目
采购类别: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单位:咨询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睿楠
联系电话:1381143300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外西大街甲五号院北京地铁咨询公司309
采购需求说明北京地铁运营技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北京地铁车载乘客信息系统标准化界面设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一、项目名称北京地铁车载乘客信息系统标准化界面设计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成交人。三、采购内容(一)项目成果1. 车辆乘客信息显示系统标准化界面方案;2. 车辆乘客信息显示系统标准化界面设计相关论文2篇;3. 软件著作权1份。(二)服务内容采购人拟委托供应商开展北京地铁车载乘客信息系统标准化界面设计及相关工作。1. 收集各线路乘客信息显示系统界面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包括设备参数、显示内容、用户反馈等。对现有的显示界面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一致之处。2. 根据现状分析结果,结合现有标准、运营需求和乘客实际需求,制定显示界面的标准化设计框架。从标准化总体要求和标准化总体界面架构开展界面标准化研究工作。3. 设计开发北京地铁车载乘客信息系统标准化显示界面,并形成一套应用软件,其界面业务功能范围主要包括:动态地图显示界面、客室LCD显示屏显示界面、终点站显示器显示界面、贯通道显示器显示界面、CCTV监控触摸屏显示界面。4. 编制各设备标准化显示界面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显示设备的硬件性能要求、功能描述、显示界面说明(界面分类、界面颜色、界面用途)和界面逻辑切换说明等。5. 提供显示界面地面试验和装车试验大纲,并完成标准化显示界面地面试验和装车试验,实现主要状态显示和功能。6. 根据操作和体验人员评价,对标准表显示界面方案进行优化。(三)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时间工作内容里程碑节点成果形式2024年第二季度实施显示界面总体研究,编制乘客信息显示界面方案初稿完成车辆乘客信息显示系统标准化界面方案车辆乘客信息显示系统标准化界面方案初稿2024年第三季度完成装车试用中期评审中期评审相关材料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界面方案优化结题评审1.车辆乘客信息显示系统标准化界面方案终稿2.结题评审相关材料3.论文2篇4.软件著作权1份(四)其他1.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如需更换,应取得采购人同意。2.供应商应组织必要的人力物力以确保响应采购人的委托需求,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3.供应商提供的一切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且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采购控制价 不得超过人民币(含税,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七、采购报名报价人按照上述报价人资格要求准备材料,将纸质盖章版文件进行扫描,并将扫描的电子版文件发至dtzxgsbgs@126.com,报名应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八、采购文件的获取根据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采购人向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价人指定邮箱发送采购文件。九、采购文件的澄清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北京地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zhaocai.bjsubway.com/zhaocai-portal/ )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逾期不予接受。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也可采用当面送达方式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文件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外西大街甲五号院北京地铁咨询公司309。报价文件接收联系人:张睿楠,电话;13811433009。十一、报价费用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十二、合同模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十三、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分两次支付,具体付款条款以合同文本为准。
报名资质要求(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六、报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的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无不良行为和记录,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3、列入地铁公司和公司失信惩戒名单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4、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联系人、交叉控股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或标段。5、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一项轨道交通车辆或系统研发设计的相关业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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