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智慧校园项目国际文化中心多媒体子项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通大学智慧校园项目国际文化中心多媒体子项,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组织本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拟对上海交通大学进行智慧校园项目建设开发及应用推广。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中心百川堂报告厅及二楼多人会议室提供多媒体硬件及系统(包含LED高清会议显示屏、扩声设备及部署中控系统等)的采购及配套安装、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上海交通大学智慧校园项目国际文化中心多媒体子项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款: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查询主体为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对于供应商提供的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证明资料,如出现模糊不清、矛盾、歧义的情况,则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的信息内容为准。)
3.供应商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入围资格,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6.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7.供应商须承诺:可以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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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地点:上咨招采云网站(简称招采云),网址:zb.sh-szjs.com;
3.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由供应商在招采云网上支付,招采云可提供电子发票。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根据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上传如下资料:
u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u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u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查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u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u 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的打印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u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打印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u 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加盖供应商公章)
u 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u 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入围资格,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加盖供应商公章)
u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加盖供应商公章)
u 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加盖供应商公章)
u 供应商须提供可以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5.请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如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在网站主页点击供应商登录;
(2)登录系统或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
(3)进入系统报名,点击对应项目报名跳转到报名填写页面;
供应商必须按招采云要求填写供应商联系人信息,选择需要报名的包,上传报名需要的资料,同意网上报名承诺。点击报名,确定无误后,点击确定,提示报名成功;
(4)待资料审核通过方可交费及获取招标文件,请于此期间持续关注本系统内项目信息。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第五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号
联系人:严翔
电话:58885888-8959
代理单位: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东路1200号11楼
联系人:李峰、强丽华
电话:18917283940
传真:639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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