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音视频采集处理设施应急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 2024-JQ05-F3612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场地音视频采集处理设施应急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Q05-F361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一 | 场地音视频采集处理设施应急租赁项目 | 详见技术要求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6月下旬)将全部设备备齐(LED和电视等短租设备除外),并于6月底之前完成2观摩点、4个导播节点的建设,已搭设完毕的城镇房屋摄像头、外围摄像头的架设,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未连线的预留接口)。场地基础设施搭建完毕之日起20天内(7月中旬),完成除短租设备外全部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布设。活动前2个月左右(8月初),完成3块4×7m LED显示屏和16台电视的安装与接入。活动结束后(预计10月底)完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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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租赁图像处理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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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议MCU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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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会议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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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视频会议光端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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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视频监控平台服务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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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视频监控存储服务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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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视频编解码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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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网络控制键盘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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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计算机终端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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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租赁图像显示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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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图像拼接处理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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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7mLED屏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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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5寸电视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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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控电视墙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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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租赁音频采集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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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音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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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户外音响套装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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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桌面话筒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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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线话筒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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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话筒集线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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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领夹式有线麦克风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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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指向性麦克风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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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功放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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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室内音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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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调音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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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监听音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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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音视频编码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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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租赁网络传输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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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心交换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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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汇聚交换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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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换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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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纤收发器(大)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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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光纤收发器(小)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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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光纤收发器机架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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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多业务光端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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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租赁视频采集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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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清会议摄像头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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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摄像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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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户外鹰眼270度摄像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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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室外网络球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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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室内半球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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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型摄像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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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人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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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电源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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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KW四小时供电UPS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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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KW四小时供电UPS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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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电源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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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服务集成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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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具、光纤、光模块、网线、音视频、电源线及配套设施耗材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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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置导播节点、安装调试设备、导播指导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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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798万元 ;
3.最高限价: 798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bm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 23 日至5月 27 日,每日上午8:00至11:50,下午3:00至6:0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bm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 (万助理:022-84653019)。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万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供应商报名时需填写供应商资源信息登记表附件内容后发送至no5_caigouzhan@vip.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 31 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 31 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四)报价方式: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年5月 31 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谷助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问题发至手机)
办公电话: 022-84653081
移动电话: 18610115100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备注: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3:00-18:00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1
移动电话:1302133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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