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抚松县分公司2024年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GSF(ZB)-20241505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抚松县分公司2024年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抚松县分公司2024年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子设备整机维修、配件更换;LED显示设备维修;金融机具配件;监控维修、配件更换;网络线材耗材供应等
4.预算金额:26.5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以单价为基础,按照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据实结算,投标单位需附报价后分项明细表,四舍五入取整数。报价区间为0-0.95,折扣系数不得超过0.95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报价系数保留两位小数。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以折扣系数为价格得分的计算依据。
总价=数量*折扣后单价(四舍五入取整数)。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相关要求:
6.1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4:抚松县邮政分公司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技术服务规范书)
6.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3其他要求:中标服务商需在甲方指定邮政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7.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8.标段划分及理由:1个标段,中标一家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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