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厂加热炉火焰监测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炼油厂加热炉火焰监测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以《关于炼油厂加热炉火焰监测隐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燕化安〔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炼油厂加热炉火焰监测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石化西厂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81.78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炼油厂加热炉火焰监测隐患治理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包括:
(1)加热炉开孔新增加热炉火焰监测系统,实现方式采用带火焰熄灭报警功能的
工业电视;
(2)增设配备进退装置的高温内窥防爆一体化摄像机93套,及相关配套的智能
视频分析服务器、存储设备、显示设备、联网设备等;
(3)火焰监测信号传至中控室机柜间,实现在DCS实时监视炉膛火焰情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锅炉安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及以上
资质以下面描述为准: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B级(A级覆盖B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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