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17楼会议室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0910-03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17楼会议室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2 项目规模:采购金额约105000元人民币(含税)。
1.3 项目概况: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升降器(含15.6英寸显示屏)、高清混合矩阵、高清视频设备、HDMI高清线、多媒体桌面插座、安装调试费等全部工作(详见询价文件)。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次询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项目地点 |
1 |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询价文件 | 盐城 |
1.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通过验收。
1.6 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2年。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质量要求:设备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
1.8 成交人数量:1名。
1.9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限价,最高限价为105000元(含税),税率13%,应答人最高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接的一份类似业绩。注: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订单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2.4安全承诺:对参与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6供应商需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询价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8应答产品原厂授权及质保函:
2..1应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升降器(含15.6英寸显示屏)】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
2.8.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代理商应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货物【升降器(含15.6英寸显示屏)】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8.3应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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