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队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XX中心会议室XXXX显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6JSBZ-2024-03-CG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中心某会议室采购一套点间距不大于1.25mm的LED显示屏以及大屏配套的视频矩阵及控制设备、网络交换机、操作终端、钢结构与装饰边、配电系统等设备和安装服务,并对现有的会议平板显示系统进行升级和投影显示系统进行拆除。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或分项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 项目交付时间 | 项目交付地点 |
1 | ××中心会议室××××显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51.72 | 1 | 151.72 |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备注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项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注: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军队单位不作此要求。(投标人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对其保密资格认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通过续期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5已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涵盖招标项目或其同类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涵盖内容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提供资格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应提供资格主管单位出具的完成扩大范围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军内建制单位(不含军队管理的企业化工厂)尚未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应出具质量体系认证完成情况证明材料以及上级单位向军委装备发展部推荐注册装备承制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主管单位是指军兵种装备部合同监管部门,以及军委机关分管有关装备部门履行相应职能的机构。
4.6具有与装备承制资格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本条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过期的或已通过审查但未下发证书的,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
4.7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8提供的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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