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显示屏及监控改造提升设备购置项目辅材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显示屏及监控改造提升设备购置项目辅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JAGSWPL240900002)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平凉华越天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 响应报价:55690.00元人民币(含税价)
2. 第二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甘肃星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响应报价:56700.00元人民币(含税价)
(二)否决响应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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