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医疗器械装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0653
项目名称: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医疗器械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615,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15,600.00元
采购需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 目 | 装备配备 | 数量 (台/套) |
医疗器械 | 便携式除颤仪(核心产品) | 12 |
便携式担架 | 132 | |
正压空气呼吸器 | 1 | |
水面移动救生担架1 | 8 | |
水面移动救生担架2 | 4 |
便携式除颤仪(核心产品)
1.物理/环境规格
1.1整机重量(含电池)≤2.8kg;
1.2具备便携把手,具备高便携性;
▲1.3设备6面均可承受≥1.5m跌落冲击,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4防尘防水级别不低于IP55,具有良好的防尘防水设计(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5工作温度范围至少满足 -5℃ ~ 50℃,且从室温环境下进入-20℃ 环境后,至少能工作60分钟(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6设备能够根据环境噪音强度自动调节语音播放音量,适应急救现场嘈杂环境下使用,无需手动调整;
1.7设备能够根据环境光强度自动调节屏幕显示亮度,适应野外强光环境下使用;
1.8提供中英文双语支持,可一键快速切换中英文,符合公共领域使用要求;
1.9支持成人/小儿患者类型快速一键切换,可根据病人类型自动切换提示信息、除颤能量和CPR按压模式;
1.10支持开盖开机或者按键开机,除开机键外主机操作面板上的按键≤3个,避免导致误操作;
1.11具备≥7英寸显示屏,支持动画指导急救操作 ;
1.12主机设备具备急救车、航空等相关转运、适航检测标准。
2.除颤性能
2.1采用双相波技术,双相指数截断(BTE)波形,波形参数可根据病人阻抗进行自动补偿;
▲2.2输出能量:成人最大能量≥360J(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3设备开机时间≤3秒;
▲2.4从开机到200J放电准备就绪用时<7s(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5开始AED分析到200J放电准备就绪时间<5s(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6具有心电噪声及运动干扰检测功能,如果检测到干扰,系统会发出对应语音提示施救者。
3.除颤电极片
3.1在待机状态,电极片与主机预先连接,节省了开机后插入电极片步骤,提高抢救效率;
3.2粘贴电极片时根据施救者响应速度,智能提示长短不同的语音信息;
3.3可自动识别电极片的病人类型,并根据电极片类型自动选择成人、小儿对应的除颤能量;
3.4配套成人电极片也支持儿童模式下使用;
3.5具有电极片有效期自检功能和电极片过期提示;
3.6电极片有效期≥36个月。
4.CPR心肺复苏性能
4.1 CPR按压模式支持配置30:2,15:2和仅按压模式;
4.2可支持使用多功能电极片或心肺复苏传感器实现CPR辅助按压功能,指导按压质量。
5.电池
5.1电池电量支持多档位格数指示,可直观看出电量剩余百分比;
★5.2在室温温度环境下,电池待机寿命不少于5年(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3在适合条件下,至少可支持350次200J除颤治疗(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4可检测电池低电量并给出报警提示,低电量报警后至少还可持续30分钟工作时间和至少10次200J除颤充放电(适合条件下)。
6.数据传输和存储
6.1存储容量:设备的内部存储容量不小于1GB,可存储不少于1000份自检报告;
6.2具备录音功能,可保存至少120分钟抢救现场录音;
6.3数据存储:可存储ECG波形数据、事件数据、录音数据、急救数据(须有急救时间、CPR持续时间、放电次数等要素)、录音数据等;
6.4支持USB接口,可通过外部USB闪存设备导出抢救记录数据。
7.设备维护与自检
7.1设备具有用户自检和设备自检功能;
7.2 支持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的设备自检;
7.3提供设备状态指示灯:根据自检结果,红灯/绿灯显示设备状态,方便黑暗处观察;
7.4支持设备使用时实时自检和开机自检,检测主控模块、治疗模块、电源模块的状态;
7.5 支持使用酒精(75%)对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8.配置及相关要求:
8.1配置清单:自动体外除颤器、一次性免维护不可充电电池、一次性电极片、用户手册、快速操作指南。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则须具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0415-2663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陈旭(中标事宜联系人:梁艳 吴景利)
电 话:0415-217235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2177388)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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